为保证协会工作开展的需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理事和领导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协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 会员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 协会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
-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本办法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正式执行。
福州市会展行业协会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