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点击量:2759次 发布时间:2013-07-17 9:41:01
全市性社团组织: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委、市纠风办关于《福州市2013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关于严格规范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减负“九条禁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社团组织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纠正和查处社团组织强行要求企业捐赠、捐献行为;纠正和查处社团组织未经审批,对企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6月中旬启动,到2013年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至7月中旬)
对全市性社团组织动员部署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行业协会。
(二)自查自纠(7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社团要按照《关于严格规范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纠正乱收费、乱拉赞助、违规开展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并认真填报《社团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统计表》,于8月上旬形成书面材料、统计表,报送市民政局。各社团法人代表负责本社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整改(8月上旬至10月上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民政局组织专人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行业协会有否乱收费、强制会员入会以及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行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其中严重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总结报告(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
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11月底报送市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各社团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要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学习贯彻《关于严格规范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表彰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治理工作,此项工作要作为2013年度年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附表:社团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