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福州市会展业发展现状及软、硬件条件,现决定对会展宣传片设计及制作实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质规定的有关单位踊跃投标。有关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影视片(含影视广告)制作内容;
2、近两年内具有策划、拍摄、制作宣传片的成功经验和案例,有较高的创意、拍摄、后期制作和售后服务能力。
二、招标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包括会展宣传片创意策划、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外文翻译与配音、成品制作和售后服务等。成片将用于宣传推介、申办展会、工作交流等场合,同时可在各种媒体及公共场合上宣传播放。
(二)项目预算
预算总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人民币,超过者为废标。
(三)项目要求
1、运用电视艺术展现福州会展最新形象,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展示福州会展业良好的软硬环境,浓缩福州会展近年来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描绘未来发展蓝图。成品中应融入表现具有“海峡”特色东南会展名城的独特元素,策划福州会展业宣传口号、形象标识等文化符号;
2、全片风格要求画质精良、大气和谐、韵美明快,有创意,有时代感。在明快的节奏中展现“海丝之路”战略枢纽城市福州风光和会展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
3、片长:10分钟左右;
4、撰写宣传片脚本,经招标方审定确定后执行拍摄。除由招标方提供的相关视频资料外,其它画面需为中标方原创拍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提交投标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成功案例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接受收标联系人审核,取得投标资格;
2、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招标的承诺书,注明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会展宣传片脚本:设计方案、文字说明、报价单(包括所需设备及执行项目费用的单价、总价、运费等)、制作时序说明(4月初完成样片制作);
4、如需其他资质文件另行通知;
5、投标方案打印、复印都采用A4规格的纸张,并装在标函袋内,标函袋正面、密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标函袋正面标注投标方单位名称;
6、投标方案一式四份;
7、没有按本标书条款规定制作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四、收标
1、收标时间:收标截止时间为3月6日17:00时止,投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送达,逾期将视为废标;
2、收标地点:东部办公区2号楼13层1322室会展处
3、收标人:王菲燕 联系电话:0591-85525731
五、评标
评标将由会展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选,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进行评分,选出中标单位及中标方案;将评标结果报局领导审定后,在我局网站公示并通知中标单位。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行为及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向局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591-83201697。
六、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需与我局会展处联系并签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中标方案其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