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展会资金的管理,促进我市会展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州市展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7〕56号)规定,各项目申请单位应于2017年11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2018年度展会活动计划和展会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报的,可于2018年5月1日前补报展会活动计划和展会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我局将根据上报项目制定2018年度展会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和奖励,请各申请单位及时上报。
附件:1.福州市会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展览)
2.福州市会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会议)。
福州市商务局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胡宗溶,联系电话:0591-8552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