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展会资金的管理,促进我市会展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规定,各项目申请单位应于2020年11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2021年度展会活动计划和展会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我局将根据上报项目制定2021年度展会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和奖励,请各申请单位及时上报。
福州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苏伟森,联系电话:0591-85525731;林利津,联系电话:1377457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