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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法规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昆明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点击量:4298次    发布时间:2012-09-17 23:03: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商品展示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技文化交流为一体,具有经济增长"加速器"、城市发展"助推器"、城市形象"传播器"、劳动就业"吸纳器"的功能。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结构的不断演进和升级优化,会展业已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开放度、城市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昆明具有独特的气候资源和旅游资源,是一个可常年举办会展的城市。十多年来,昆明会展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推进,昆明正迸人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时期。为推进我市会展业更好更快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会展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促进会展业与城市文化、城市经济的有机结合,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培育主体,拓展市场,打造品牌,进一步提升昆明会展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把昆明建成中国最适宜办会展的城市之一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会展之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以全方位的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来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努力探索吸纳国内外会展业界一切先进的理念、体制机制和管理经验。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会展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引进和承办国内外大型会展,提升昆明会展的水平和档次。巩固和扩大昆明与省内州市合作,形成中心辐射,多点互补,共赢发展的局面。

    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加大政府对会展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力度,实施政策聚焦,搭建发展平台,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会展资源的作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形成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协会服务、政府监管的良性发展机制。

    坚持量与质并重的原则。做好现有会展项目,引进和培育新的项目,增加总量;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精品,提升整体水平,增强会展业竞争力。

    坚持以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高度重视会展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规范有序的会展秩序,以强化管理促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以市场化推动产业化,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l0年,举办经市级会展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各类会展活动达到150项。精心打造,培育起8个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会展品牌。培育具有独立举办大型会展活动能力的会展企业3一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中介服务企业2一3个。基本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适应我市会展业发展需要的会展人才队伍。到2015年,举办经市级会展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会展活动2叨项以上;培育起10个以上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的会展品牌,10个以上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努力把会展业发展成为开放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布局合理、具有鲜明特色相较强影响力的产业,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最适宜办会展的城市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会展之都。

    二、大力培育会展业市场主体

    (四)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会展硬件设施条件

    全面提升现有各类会展设施的功能和利用效率。鼓励现有剧场、博物馆等场馆进行设施升级改造,促进老场馆向品牌化、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新会展场馆建设。把会展场馆建设纳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空港经济区或呈贡新区选择适当地块,规划建设新的 "昆明会展中心片区",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引人市场机制进行建设。鼓励外资参与新展馆建设,吸引有展会资源的国外一流展览集团参与展馆经营。

    (五)推动各类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力量

    整合现有办展力量,采取多方联合投资的方式,组建大型专业会展企业,壮大企业规模,发挥对全市会展产业发展的 "龙头"带动作用。通过招标、拍卖、合作、委托等多种形式,逐步将政府各有关部门培育比较成熟的会展推向市场,交给企业运作经营。鼓励引导有志于会展业发展的各类经济实体成立会展企业,提高其招展办展能力。积极吸引国内外会展机构和企业来我市发展会展业,鼓励其在昆明创办会展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会展策划、代理、广告、宣传、工程等会展服务类企业和专门机构,提高会展业经营运作水平。力争用3一5年时间,基本形成以大型会展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辅助,相关服务企业为配套的会展市场主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