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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法规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郑州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点击量:4364次    发布时间:2012-09-17 23:04:25

郑政[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展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便会展业更趋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全面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郑发[2006]1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会展业的意见》(郑发[2005]17号),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中部会展之都和中国会展名城为目标,以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为导向,以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和先进的会展业硬件设施为依托,强化政府对会展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营造优良的会展业发展环境,提升会展业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促进郑州会展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制订总体规划,完善政策措施
        (一)制订全市会展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为充分发挥会展经济的带动作用,按照打造中部会展之郡和中国会展名城的总体目标,认真研究国内外会展业状况,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郑州会展业发展规划(2009一2013年)》,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目标定位准确,政策措施得力。通过5年努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外向关联度高、招展能力强的优秀会展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优秀品牌展会;引进和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会展人才。通过5年发展,全市年举办展会达到150个,年展览总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年举办国际性展会1一2个,年举办国内品牌展会不少于10个。会展业总体水平位居中部地区前两位,确立郑州中国会展名城的地位。
        (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与全市会展业总体规划相配套、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订会展业发展行业管理办法、会展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会展业协调服务体系、会展信息指标统计体系、重点展会支持认证体系和会展业资质评定体系,制订会展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财政扶持及奖励补贴政策等,完善各项政策实施细则,并真正发挥作用。
 
        三、加强行业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三)明确会展业领导体制。郑州市会展经济领导小组作为全市会展业发展的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全市会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郑州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作为市会展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会展经济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做好全市会展业的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四)建立公平有序的行业发展秩序。建立会展活动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会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展会审批,避免多头办展和重复办展。建立会展业服务标准评定认证体系,完善对会展相关行业的资质评估,规范经营行为。
        (五)加强对展会的综合协调服务。对大型会展活动,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市会展办牵头,市商务、公安、消防、市政管理执法、工商、卫生、宣传、统计、物价等部门和郑东新区管委会抽调专人联席办公,共同制订方案,做好展会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对中小规模的一般性展会,实行预先告知制度,展会前由市会展办以书面形式告知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协调分工,搞好综合服务。
        (六)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招展办会机制。市会展办每年向社会发布展会指导目录,重点引导当年展会申办、举办方向。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驻外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行业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专业展会主办方、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创办相引进专业展会。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和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引展招展、创节办会,形成具有本县(市)、区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的品牌展会。行业协会、展览公同以及其他企业集团和个人也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联络沟通,大力引进和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
        (七)建立重点支持展会认证制度。根据集中资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和市场化导向的原则,对产业关联度高、影响力大,符合我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重点的博览会、洽谈会,以展会规模、结构以及对我市主要行业和区域经济发挥的作用为标谁,每年进行评定认证。对符合认证条件的项目,作为政府重点支持展会,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